|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享有著作权吗?
发布时间:2003-12-16 13:04:15
问:我镇新光五金厂工人徐某总结工作中的经验,编写了《不锈钢抛光原理》一书,后因严重的犯罪行为被判了刑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他的同事在其服刑期间,以其被剥夺了政治权利就不享有著作权为由,用自己的名义出版了此书。徐某得知后委托其亲属对其同事提起诉讼。
请问,徐某同事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张 强
张强同志:徐某同事的行为侵犯了徐某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这说明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公民从出生到死亡为止,都具有民事权利的能力。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一般公民一样具有民事主体的资格,当然享有著作权。况且,我国实行著作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产生,作者就享有著作权,不因其身份受影响,更不能因其被剥夺政治权利而失去民事权利。再从保护著作权的角度来讲,著作权保护的是具有一定形式的作品,创作者因作品而享有作者资格并取得著作权。所以你厂工人徐某虽被剥夺政治权利,但仍享有著作权,徐某同事在不经作者同意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擅自出版了徐某的作品,侵犯了徐某的署名权和发表权,是严重的侵权行为。
姚洪华 高列虎
来源:法制日报
|
|